根據哈薩克斯坦首席國家衛生醫師葉爾蘭·基亞索夫簽署的最新決議,出示疫苗接種護照的17個國家公民可免隔離入境哈薩克斯坦。
根據文件,哈薩克斯坦承認下列國家公民的疫苗護照/證書/接種證書在哈薩克斯坦境內有效:阿根廷、匈牙利、格魯吉亞、伊朗、印度尼西亞、吉爾吉斯斯坦、馬爾代夫、蒙古國、亞美尼亞、白俄羅斯、摩爾多瓦、圣馬力諾、印度、菲律賓、泰國、土耳其和愛沙尼亞。
據此前報道,哈薩克斯坦外交部9月22日通報,該部與與格魯吉亞、匈牙利、吉爾吉斯斯坦、摩爾多瓦、蒙古、泰國和土耳其授權的國家機構就相互承認疫苗接種護照交換了照會。哈薩克斯坦和上述國家的公民在完成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種的全部過程后,可以以疫苗接種護照為基礎,不受檢疫限制(PCR檢測、自我隔離等)入境。
來源:哈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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