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龍門景區演出薩克斯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龍門景區演出薩克斯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新建設完成的十里河畔的龍門公園,潺潺的流水聲和優美的薩克斯音樂相配合,譜寫了一首人水和諧的交響曲。那么,一走進公園,首先看到的是這樣的一道七彩廊架,從空中看就像一顆七彩海星,同時,這里還將綠地和健身場所有機結合,為市民提供了休閑娛樂的好去處
故事,顧名思義,就是過去發生的事。大體來說,都是情節生動,有教育意義,能夠讓人口述,世代相傳的事件,故事的主題都是傳遞正能量的。例如,《二十四孝的故事》,就是傳遞孝道的,“彩衣”、“懷橘”這兩個故事往往被許多詩人引用。
故事的發生、發展,與人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所謂無巧不成書,真實生活中發生的事,由于時間、地點、原因等出現了與自然規律的巧合,有如神一樣的安排,往往為人們津津樂道,于是流傳開來,成為口口相傳的故事。如“朱元璋送鍋的故事”,說朱元璋在未成大事前,連飯都吃不飽。有一天夜里偷一頭牛殺了,又到別人家里偷拿一口鍋煮牛肉。用完后送鍋回去時,天已經亮了。朱元璋怕人發現偷鍋的事,就說:“天能再黑一會就好了。”說完天真的黑下來,朱元璋順利地把鍋送回去了。但是,在自然規律中,天在黎明時分,就是黑一會。于是,人們都說,這種現象就是朱元璋留下的。這個故事就流傳開來。
故事的創作,是文學體裁的一種形式。當然,為了教育后人的需要,有的故事是虛構的,有的故事是真實發生的。不論是虛構的故事還是真實發生的故事,其內涵都要傳遞一種美好的信息。
什么是故事?這是個大命題,好多故事前輩都有專門表述和定義,見仁見智,不必贅言。我個人以為,給故事下定義,是要區分角度的:
首先,作為讀者和觀眾。故事的載體其實并不不重要,不一定非要在傳統紙媒發表,也不一定要融入小說、影視、戲曲、曲藝作品中。在民間,故事最常用的開場白就是:我給你講個故事吧!這個故事,是從他人口里講出來的,自己耳朵聽進去的,你如果覺得有趣,就會再講給下一個人聽。因此,能口耳相傳、好講、好聽、好傳的事情就是故事。
其次,作為故事創作者。故事是一種文學創作的體裁。我們上學時,老師要求寫的記敘文,其實就是寫故事。現在從事故事文學創作的你,如果還停留在寫記敘文的層次上,那就不夠了。因為故事創作是一個量體裁衣的過程,這個“體”,有的寫手稱其為“點子”,有的老師把它總結為“故事核”,再通俗點講就是“靈感”,其實不管怎么叫,都是說的同一種東西,而且這個“體”實在重要,它直接決定你的這個故事是不是原創、編輯喜不喜歡、讀者買不買賬。
第三,作為編輯或編導。故事就是一個二次裁剪和包裝的制作流程。前面第二點講了,一個故事因為有了 “體”,并且創作者根據這個“體”初步裁做了衣服。但這個衣服合不合體,適應不適應刊物的風格或節目編導的定位,這就需要一個二次裁剪和包裝的過程。
以上是我個人對故事定義的一些看法。現在新媒體風行,對傳統故事創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別是做自媒體的故事創作者,要與時俱進,集量體、裁衣、傳播、運營的本領于一身,才能跟上步伐,不被淘汰。故事創作任重道遠,期盼大家一起努力,結伴同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龍門景區演出薩克斯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龍門景區演出薩克斯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