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哈法律網9日報道稱,哈薩克斯坦財政部國家稅收委員會近日對可免除關稅從其他國家帶入進口商品的新規則進行了說明。
2023年4月1日之前,可免關稅通過公路。鐵路,水路或步行帶入哈薩克斯坦境內用于個人用途的進口商品,總價值不超過1000歐元,重量不超過31公斤。
從2023年4月1日起,允許免關稅入境的個人用途進口商品的價值及重量限定將會改變:價值-不應超過500歐元,重量-重量不超過25公斤。
該規則適用于除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以外的所有國家。比如:亞美尼亞、白俄羅斯、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
哈稅收委強調,上述運輸規范僅適同于使用隨身行李、非隨身行李或通過快遞入境的用于個人,家庭與商業活動無關的商品。
海關管理局將通過風險管理系統根據以下幾點來判定是否為個人用途商品:
●個人口頭或用乘客海關聲明向海關提交申報;
●商品的性質和數量;
●攜帶商品者過境頻率或帶貨過境頻率。
該委員會稱,外國公民也可在過境時免稅攜帶個人用途進口商品。
關于快遞包裹
2023年4月1日之前,可通過快遞免關稅接受的外國進口商品,總價值不超過1000歐元,重量不超過31公斤,從2023年4月1日起,可通過快遞免關稅接受的外國進口商品,總價值不超過200歐元,重量不超過31公斤。
如果超出規定標準,則超出部分將按15%的稅率繳納關稅。
例如,如果您以1500歐元的價格在Aliexpress上訂購了一部智能手機,則必須支付75歐元的關稅(1500-1000)*15%。
如商品重量超過31公斤,則超重部分需按照2歐元/公斤的標準支付關稅。也就是說,如果商品超重了10公斤,那么支付費用將為20歐元。
如果貨物在價值和重量上都超出了上述規定,則取上述收費標準中金額較高的一項收取關稅。
上述進口商品出現超重或超值情況時,運輸此商品的車輛也需支付關稅。上述商品價值不包括運輸和保險費用。
快遞包裹在國際郵政交易所中的臨時存放期限為6個月。
注:按照1月9日匯率,1歐元約合人民幣7.27元
來源:哈法律網
編譯:卓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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