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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憑陳黑子作保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清朝時期整個中國被滿族統治,漢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而滿人作為統治者,買賣奴隸非常正常。根據乾隆年間購買力,一兩銀子差不多相當于200元。也就是說只花了5000塊錢,就買了一家四口為奴。
上面是正常的市場價,還有黑市價格。清朝有專門的人犯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牙子,也有專門的買賣場所——人市。這里的價格普遍比市場價高幾兩,但是“質量”都很好。
除了“官方”與“黑市”,還有“散市”。比如說因為連年饑荒,會出現賣身葬父的情節。他們要求不多,價格普遍比市場低一半。還有類似于因賭博欠下巨資,抵押老婆的情況。這種要比市場價又高了幾兩。
所以清朝仆人價格普遍在五兩到十兩,即現在的1000到2000之間。而除此之外的奴婢就波動太大了,主要是看長相。好看的幾十兩都有可能,難看的一兩就能拿下。
想贖身幾乎不可能!因為清朝有明確法律規定,奴仆想贖身必須經過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殺頭。還有人被判終身為奴,更沒有贖身一說。
如果真碰到開明的主子哪?那就要看主子意思了,不要錢都可以贖身。而且仆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經就有旗人身份的奴仆。因其主子犯事,他們被“轉賣”。然而正因其旗人身份,一連幾個月無人敢接手。
倘若真的贖身,是否可以與主子平起平坐?不可能!除非你是落草王爺,或者是某某人的私生子。想想魯迅與閏土,本不是奴仆關系,都落的如此地步。還有就是草雞變鳳凰,被納為小妾,否則想都別想。
總而言之,在清朝那個落后的年代,只要有錢什么人都可以買奴仆。但是一朝為奴,終身為奴。幾輩子做奴仆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購買仆人是在中產和富戶中很常見的行為。那么,以距離我們最近的清代為例,買一個仆人的價格是多少呢?
我曾繪制過一個圖表,圖表上是明清時期丫鬟的價格:
貧困地區的粗使丫鬟,每個幾百文到十多貫(千文)不等,而富庶地區會做菜的丫鬟,則要貴到幾兩至十幾兩。稍有姿色,有些才藝的,價格在幾十兩到幾百兩不等。而絕品婢女,價格是數百兩到數千兩不等。在那時,城市中產階級一月的收入大約二兩白銀,而農村莊戶人家只有數百文至一兩有余的收入。你就看你能不能買得起一個丫鬟,并供應該丫鬟的吃喝穿用吧。買奴仆的,通常都是官爺和旗人,普通人買不起,就是殷實之家,很多也不用奴仆,用不起,還不如買個騾子。
以山東為例,清代大災荒的時候,災民常常多達四五百萬人。因為連年災荒,整個區域早就沒有多余的糧食了,人們紛紛餓死,為求一飽,賣兒鬻女。此時,買人和買地的價格就很低。譬如一畝地,正常的時候可以要十兩到二十兩買斷,但災荒時,就是幾百文都沒人要,“苦無買主”。賣人的話,只要有人收,就賣出去。災荒的本地沒人要,妻、女、兒就直接扔,或者相互換著吃。去沒鬧災的地方賣,原先十兩的,就只要幾角錢。
問題是,災荒時多個省份都十分困難,餓死人的事時有發生。一斗米價格甚至飆升到一兩,你哪有閑錢買人?
贖身錢大略是賣身錢的五倍。
譬如一個閨女你賣出去的價格是二十兩,你贖回來至少需要一百兩。
贖身錢需要在簽訂契約的時候約定好,否則到時候人家要多少,你就得給多少。漂亮女子賣價既然是數百兩,那么她的贖身錢絕非一般人能出得起,如清·賽金花,清人編排的小說里是這么說的:
鄭胖子笑著道:“我已代你做主和鴇母講好了價錢,彩云的贖身價銀是二千五百兩,只要把銀子送過去就要寫文契娶人了。”
誠邀,如題。在萬惡的封建社會中,人生下來不一定是人,也有可能是奴隸,那么離現代最近的滿清時期,一個奴隸價值幾何呢?
在清朝,奴隸的價格都是可以明碼標價,以白紙黑字為憑條受官方保護。史書中有過這樣的記載:“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某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也就是說在乾隆晚期時,大概四個人的賣身價格是二十五兩銀子,所以當時一個奴仆的價格大概六兩白銀。當然這只是個案,也有的土財主換幾百兩銀子買個小妾什么的,也不稀奇。
清代仆人
也許您對白銀的購買力還不了解,下面小編說明一下。
乾隆十六年,天津丁予范在劉家胡同買了一塊地,蓋了一處四合院,花了180兩銀子。在清乾隆年間,京城的糧價大約15文錢/升。一升米按照最多1.25斤來算,今天的米價大概2元一斤,也就是說一升米價格為2塊5。清朝規定1兩白銀可兌換1000文銅版,所以說乾隆晚期,1兩銀子大概相當于現代200元人民幣足有。也就是,清乾隆時期,一個奴隸的價格僅僅1200元,還不如現在的一只拉布拉多犬,真是狗比人金貴,幸虧小編沒有生在那個時代。
碎銀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清朝奴婢制度》一書中,記載了一些清朝大戶人家買賣婢女的實例。
1-康熙四十五年,休寧縣項國正自愿將次女鳳弟,虛歲七,賣與汪宅為女,“得受財禮銀五兩整”。
(注:休寧縣位于現在的安徽省最南端,清朝時肯定也屬于貧窮地區。一個7歲女孩賣了5兩銀子。)
2- 雍正五年,方將泰自愿將三女足弟,憑媒出賣給二十五都二圖汪名下為婢,“得受身價九五色一十六兩整”。
(這段文字中的九五色,應當是含銀量95%的意思。一戶人家將自己家的第三個女兒,賣給一個旗人,賣了16兩銀子。)
3- 乾隆四十八年,滿斗買得鄭榮及其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用身價銀二十五兩。
(這段說的很清楚,一家四口人,應當是兩對夫妻,賣了25兩銀子。)
4-道光二十二年,徽州錢邦貴情愿將親生女領兒賣與朱奶奶名下為婢,通過引牙“賣得價九七大錢弍萬文整”。
(大錢是清朝鑄造的劣質銅錢,道光年間的大錢,實際上不值錢。清朝官府很壞,比如一枚大錢面額是1000文,但由于質地粗糙,含銅量低,有時候這樣的一枚大錢,只能當幾十文用出去。所以清朝有“當”多少文的說法。假如這段文字中每個大錢只能當100文,大錢兩萬文,實際上等于制錢2000文,就是兩吊錢。在道光初年等于2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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